汤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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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hk)
市盈率39.07市净率0.42市销率14.63股息率4.14%上市时间1982-07-26股价2.29港币 (0.44% , 51.93万港币) 市值49.61亿港币总股本21.66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3.24%
所属三级行业地产发展商 (恒生) 市盈率-4.18市净率0.37市销率0.34股息率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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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集团(00258)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徐 楓 女 士董事

73歲,自一九九零年一月起出任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董事,並現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彼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獲委任為本公司之董事總經理及於二零零五年六月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轄下之執行委員會之主席。彼並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獲推選為董事局主席。
徐女士專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內地從事房地產開發,以及款客及消閒業務工作逾三十年。彼亦為摩納哥公國駐中國上海市之名譽領事。彼自一九九零年起出任川河集團有限公司(「川河」)之董事。川河自一九七零年代起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上市,後於二零二一年八月撤回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地位。川河一直從事房地產開發及投資。此外,彼在電影製作,及就台灣的物業發展和投資以及零售業方面擁有逾十年之經驗。
徐楓女士乃董事局副主席兼執行董事湯子同先生及湯子嘉先生之母親。徐女士、湯子同先生及湯子嘉先生(統稱「湯氏家族」)均為進譽投資有限公司(「進譽」)之董事及合共持有進譽之已發行股本之全部權益。此外,徐女士及湯子同先生兩人為錦華集團有限公司(「錦華」)之董事,而湯氏家族均為E-SharesInvestmentsLimited(「E-Shares」)之董事。徐女士為錦華及E-Shares之持有人。湯子同先生、湯子嘉先生及錦華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而進譽及E-Shares為本公司之股東。彼等全部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持有須具報之本公司權益。
於董事局報告書簽發日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詮釋,徐女士擁有及被視為擁有合共857,764,478股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徐女士就管理本公司事務之服務可享有之基本薪金及房屋津貼總額由每年8,502,100港元增至8,647,7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參照其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釐定。

2湯 子 同 先 生董事

41歲,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及自二零零五年六月起獲委任為董事局轄下之執行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彼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獲推選為董事局副主席。彼並獲委任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為董事局轄下之提名委員會之成員。彼自二零零一年三月起加盟本集團及出任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彼一直積極參與本集團之業務發展、企業管理、物業銷售及證券投資等工作逾二十年。彼並自二零零一年三月起出任川河之董事。湯子同先生為董事局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徐楓女士之子及董事局副主席兼執行董事湯子嘉先生之弟。三位均為進譽之董事並合共持有進譽之已發行股本之全部權益。他們並為E-Shares之董事。此外,湯子同先生與徐楓女士兩人為錦華之董事。徐女士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湯子嘉先生及錦華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而進譽及E-Shares為本公司之股東。彼等全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持有須具報之本公司權益。
於董事局報告書簽發日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詮釋,湯子同先生擁有304,108,315股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湯子同先生就管理本公司事務之服務可享有之基本薪金及房屋津貼總額由每年3,325,000港元增至3,378,3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參照其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釐定。

3湯 子 嘉 先 生董事

43歲,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及董事局轄下之執行委員會之成員,並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獲推選為董事局副主席。彼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起加盟本集團,並參與本集團上海辦事處之物業銷售及業務管理事務。彼並出任本公司旗下多家附屬公司之董事。彼現主力從事中國內地之物業發展及銷售業務。彼並自二零一九年八月起出任川河之董事。此外,湯子嘉先生曾於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期間出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湯子嘉先生為董事局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徐楓女士之子及董事局副主席兼執行董事湯子同先生之兄長。三位均為進譽之董事並合共持有進譽之已發行股本之全部權益。他們並為E-Shares之董事。徐楓女士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湯子同先生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而進譽及E-Shares為本公司之股東。彼等全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持有須具報之本公司權益。
於董事局報告書簽發日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詮釋,湯子嘉先生擁有310,244,303股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湯子嘉先生就管理本公司事務之服務可享有之基本薪金及房屋津貼總額由每年2,392,250港元增至2,426,7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參照其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釐定。

4張 兆 平 先 生董事

59歲,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局轄下之審核委員會之主席。彼再於二零零五年六月獲委任為董事局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成員及後於二零一一年四月起獲委任為該委員會之主席。彼並獲委任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出任董事局轄下之提名委員會之主席。除此之外,張先生於本集團中並未擔當任何職位。張先生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彼現為香港之執業會計師及張兆平會計師事務所之東主。
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張先生享有之董事袍金由每年180,600港元增至185,4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根據股東於本公司之二零二三年度股東週年大會上之授權及參照董事局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釐定。

5李 燦 輝 先 生(別 名﹕李 峻)董事

61歲,自二
零零五年十二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
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董事局轄下之審核委
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彼亦獲委任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出任董事局轄下
之提名委員會之成員。除此之外,李先
生於本集團中並未擔當任何職位。
彼畢業於香港大學建築學系,為香港建
築師學會之會員,並具備香港註冊建築
師及中國內地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李先生自一九九零年代起出任馬高亞洲有限公司及李峻建築師有限公司之董事,
並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出任上海李峻設
計諮詢有限公司之董事。彼在二零零八
年至二零一二年七月期間曾出任上海李
孫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之董事。彼在
建築設計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李先生享
有之董事袍金由每年180,600港元增至
185,4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根據股東於
本公司之二零二三年度股東週年大會上
之授權及參照董事局轄下之薪酬委員會
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
釐定。

6吳 自 謙 先 生董事

64歲,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董事局轄下之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除此之外,吳先生於本集團中並未擔當任何職位。彼擁有法律學士學位及為香港律師會之會員。彼於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取得律師之執業資格。彼於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期間以劉黃盧律師行之合夥人身份執業,並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起以朱國熙、黃錦華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之合夥人身份執業。
吳先生曾在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期間擔任川河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吳先生享有之董事袍金由每年180,600港元增至185,400港元。此乃由董事局根據股東於本公司之二零二三年度股東週年大會上之授權及參照董事局轄下之薪酬委員會之建議,並參考彼之職責及現時市況而釐定。

7王 志 强 先 生高管

47歲,於二零零八年加盟本集團。彼於二零一八年二月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總會計,並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升任本公司之財務總監。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

8李 婉 嫻 女 士秘书

57歲,於一九九一年加盟本集團及於一九九八年三月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彼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起亦擔任本公司之副總經理及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升任本公司之高級副總經理。彼獲取經濟學學士和商貿管理碩士學位,並為於英國設立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之會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