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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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23.hk)
市盈率-0.09市净率-1.01市销率0.19股息率0.00%上市时间2002-06-21股价0.02港币 (5.88% , 7,800.00港币) 市值4,766.40万港币总股本26.48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16.74%
所属三级行业电子零件 (恒生) 市盈率69.92市净率1.85市销率1.26股息率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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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科控股(02323)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李永軍先生(「李先生」)董事

55歲,曾為董事會非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彼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加入本集團,並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
李先生主要負責領導董事會,確保董事會有效運作並向董事會提供業務戰略及管理意見。李先生於企業策略決策及公司管理方面具有逾二十年工作經驗。彼現任永新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永新華控股」)董事長。永新華控股由李先生創立於二零零三年,其為綜合多功能企業,並為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行業之合作夥伴。其主要業務包括於金融機構之股權投資、文化行業整合及創新發展、發展及建設文化業園區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十月,李先生擔任皇冠環球集團有限公司(一間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727))之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副主席。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李先生為皇冠環球集團有限公司之行政總裁。
李先生亦擔任全球希望聯合會亞洲區主席、「一帶一路」絲路規劃研究中心副主席、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會副會長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副會長。
李先生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取得中國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在中國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於本報告日期,李先生擁有624,960,000股股份的實益權益,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股份」)總數約23.60%。李先生為本公司主要股東永新華集團有限公司(「永新華集團」)全部已發行股份之唯一實益擁有人,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於永新華集團擁有624,96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3.60%。李先生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之詳情已於本年報第138頁董事會報告中題為「董事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段落披露。李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新服務合約,以取代與本公司訂立之先前的服務合約,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彼於三年任期屆滿後可按相同條款及條件根據新服務合約續期,除非由其中一方可向另外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前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彼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流告退及膺選連任。彼之酬金由股東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出授權,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後由董事會批准,並已參考彼於本公司擔任之職務及責任及當前市況,及須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不時進行檢討。根據與本公司先前的服務合約,李先生為非執行董事,並有權收取約78,571港元的年度酬金。根據新服務合約,李先生有權收取董事酬金約2,102,214港元的年度酬金及酌情花紅,該金額乃參照李先生的職務及職責以及本集團於有關財政年度的業績等多個因素予以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內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職位。除因擔任執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起擔任非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起擔任董事會主席)所產生之關係外,李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並無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的任何其他權益或淡倉,及並無其他有關調任的資料須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

2邢梦瑋女士(「邢女士」)董事

34歲,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起加入本集團為執行董事、執行委員會成員及授權代表。邢女士也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起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裁。邢女士身為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及本集團多間附屬公司及若干聯營公司之董事。
邢女士於二零一三年七月獲得中國北方民族大學信息工程學學士學位,並於二零一四年七月獲得香港城市大學商務資訊系統理學碩士學位。於2023年9月獲得香港都會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並自2023年11月起成為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
邢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加入本集團。彼目前為融科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聯營公司)之董事及負責人員,該公司主要從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邢女士於資產及投資管理擁有逾九年工作經驗。於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邢女士曾任智聯策劃管理有限公司之助理副總裁(該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業務),彼主要負責協調及執行私募股權投資項目、移民業務及海外業務諮詢。於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邢女士曾任NPlusCapitalLimited之投資總監,該公司主要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其後彼亦曾任億泰資本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負責人員,該公司主要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累積投資管理、管理投資項目及提供投資建議之經驗。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邢女士擔任淮北綠金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主要從事砂石業務,該公司之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2450)。
邢女士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為負責人員,可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彼亦為理財顧問師協會之認證理財顧問師。
邢女士已就擔任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起初步為期三年,三年任期屆滿後可按相同條款及條件自動續期,除非由其中一方可向另外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前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根據服務協議,邢女士有權收取約1,590,000港元的年度酬金,該酬金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獲董事會通過增加即日生效。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邢女士須於彼等獲委任後之首次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重選連任,並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邢女士享有之董事酬金由董事會釐定及批准,惟須經股東授權董事會根據薪酬委員會建議,並參考該職位的市場價格、本公司的薪酬政策、該董事之資格、經驗以及於本集團之職責和責任,以釐定董事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邢女士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內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職位。除因擔任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授權代表所產生之關係外,邢女士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邢女士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並無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的任何其他權益或淡倉,及並無其他有關調任的資料須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

3卓可風先生(「卓先生」)董事

72歲,為董事會執行董事。卓先生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辭任董事會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卓先生於印刷線路板行業有逾30年經驗,並曾參與中國房地產發展及其他高科技產品業務。卓先生曾於多家跨國企業擔任財務總監及管理職位,該等企業之業務範圍遍及計算機相關產品、應用系統、汽車及農業設備、船隻維修及油井建設、商業表格印刷及印刷線路板生產。卓先生分別自一九八零年、一九八一年及一九九零年起成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
卓先生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與本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初步固定任期三年,並將於其後繼續,每次由緊隨當時服務協議年期屆滿當日開始續期一年。有關協議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少於六個月書面通知而終止。彼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流告退及膺選連任。有關卓先生之酬金及表現花紅已由股東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出授權,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後由董事會批准,並已參考彼於本公司擔任之職務及責任及當前市況,及須由薪酬委員會不時進行檢討。根據與卓先生訂立之服務協議,於本年度彼有權收取約5,062,586港元之全年酬金,包括實物房屋利益。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前,卓先生為前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之一。彼亦為InniInternationalInc.(亦為前主要股東之一)之董事及股東。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卓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並無於過去三年內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職位。除因擔任執行董事(及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辭任前擔任董事會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會成員)所產生之關係外,卓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連。卓先生並無在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且並無任何其他有關卓先生之事宜須呈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規定作出披露。

4孔揚先生(「孔先生」)董事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 二十六日辭任)

44歲,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辭
任前為執行董事,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加
入本集團,擔任董事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並於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辭任。
孔先生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取得加拿大麥瑪
斯達大學文學士學位,並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取
得中國上海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孔先生目前為深圳融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融科」,本公司間接全資附
屬公司)之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及基金
副總裁。孔先生在基金及投資管理方面已累積
逾17年工作經驗。自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一
零年一月,孔先生曾擔任深圳市朗鉅實業集團
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投資之公司)主席助
理以及投資及融資部高級經理,主要專注於物
色投資項目、制定投融資計劃以及對目標項目
進行盡職審查及分析。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
零一三年九月,孔先生曾擔任深圳市友贏投資
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私募股權投資之公司)首席
投資官,主要負責制定、執行分析及實施投資
項目及策略發展。於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二
零年十二月期間,孔先生先後擔任深圳新萊源
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基金
業務之公司)副總裁及執行總經理、深圳深信
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基金業務及財富
管理之公司)副總裁及副總經理以及北京穩石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併購基金業務之
公司)併購投資部總經理,主要負責基金成立、
結構及管理。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及二零一六年九月,孔先生
分別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出有關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以及私募
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之AMAC基金從業人員
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孔先生目前為深圳市僑
聯青年委員會之委員會成員。
孔先生已就擔任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服務
協議,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起初步為期三
年,三年任期屆滿後可按相同條款及條件自動
續期,除非由其中一方可向另外一方發出不少
於三個月前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根據服務協
議,孔先生將不會就擔任執行董事收取額外薪
酬,此決定乃基於本公司組織細則,孔先生須
於彼等獲委任後之首次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重
選連任,並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
及重選連任。孔先生享有之董事酬金由董事會
釐定及批准,惟須經股東授權董事會根據薪
酬委員會建議,並參考該職位的市場價格、本
公司的薪酬政策、該董事之資格、經驗以及於
本集團之職責和責任,以釐定董事酬金。於二
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
日期間,孔先生有權收取董事酬金人民幣
465,500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孔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
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
過去三年內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
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
事職位。除因擔任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執行委員
會主席所產生之關係外,孔先生與本公司任何
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
概無任何關連。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孔先生於
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並無擁有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的任何其他權益
或淡倉,及並無其他有關調任的資料須根據聯
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露,亦
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

5劉斐先生(「劉先生」)董事

52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加入本集團。現任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彼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辭任本公司授權代表。
劉先生現為香港執業會計師。劉先生於一九九四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並於二零零七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學企業金融學碩士學位。
劉先生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加入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聯席公司秘書及合資格會計師。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劉先生擔任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秘書。
加入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劉先生為方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418)及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618)之集團財務總監及合資格會計師,該兩間公司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劉先生曾於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為未來世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572)之執行董事。劉先生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辭任泰山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1192)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起在香港聯交所主板除牌。自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劉先生為華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33)之非執行董事。亦自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擔任雅天妮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789)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為惠陶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238)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獲委任為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156)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股份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及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獲委任為中國航天萬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1185)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劉先生並獲委任為中州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416)之公司秘書,該公司股份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並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生效。自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劉先生擔任天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退市之前於聯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1219)。
劉先生已就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簽訂委任書,初步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任期自當前委任任期屆滿後次日起自動續期三年,除非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本公司於初步任期期末屆滿或其後之任何時間送達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彼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流告退及膺選連任。
於本年度,劉先生有權收取22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應付劉先生之董事酬金待股東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出授權,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後,經董事會參考彼於本公司擔任之職務及責任及當前市況後批准,並須由薪酬委員會不時進行檢討。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劉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內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職位。除因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所產生之關係外,劉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亦無在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之權益或視作權益及淡倉,且並無任何其他有關劉先生之事宜須呈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規定作出披露。

6麥國基先生(「麥先生」)董事

38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加入本集團。現為薪酬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起,他已(i)由提名委員會主席調任為提名委員會成員;及(ii)由薪酬委員會成員調任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麥先生在多家專門從事香港及中國首次公開發售及公司集資的國際投資銀行擁有逾十年證券銷售及交易以及資本市場諮詢的經驗。自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十一月,彼於一間金融服務公司法國東方匯理銀行(香港分行)擔任實習生,主要與亞洲央行交易多種高評級企業及政府債券。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彼亦於金融服務公司野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擔任經理,主要為亞洲的上市公司及高淨值人士從事一級及二級市場股權集資活動。由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彼於中泰國際融資有限公司(一間企業財務顧問公司)出任董事總經理及股票資本市場部主管。彼主要負責向客戶提供資本市場顧問服務以及營運及管理股票資本市場業務平台。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止期間,彼擔任東吳證券國際融資有限公司(前稱為中投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執委兼投資銀行部主管。彼負責管理投資銀行部,包括首次公開發行保薦業務,債務及股本融資及財務顧問服務。
麥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為WIHarperFundVIIILP(主要從事健康保健及技術行業的企業資本投資)的有限合夥人。
麥先生現為立高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472)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股份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
麥先生於二零零八年八月於英國倫敦帝國學院取得應用商業管理一級榮譽學士學位,並其後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取得英國劍橋大學哲學碩士學位。
麥先生已就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簽訂委任書,初步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生效。任期自當前委任任期屆滿後次日起自動續期三年,除非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本公司於初步任期期末屆滿或其後之任何時間送達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彼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流告退及膺選連任。
於本年度,麥先生有權收取22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應付麥先生之董事酬金待股東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出授權,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後,經董事會參考彼於本公司擔任之職務及責任及當前市況後批准,並須由薪酬委員會不時進行檢討。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麥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內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職位。除因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成員所產生之關係外,麥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亦無在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且並無任何其他有關麥先生之事宜須呈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規定作出披露。

7徐鑫煒先生(「徐先生」)董事

39歲,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薪
酬委員會之成員,均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
日起生效。
徐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七月獲得中國上海交通
大學機械工程學士學位、於二零一零年五月獲
得美國密芝根大學機械工程碩士學位,並於二
零一一年十一月獲得香港大學金融學碩士學
位。
徐先生於金融及投資管理擁有逾十年工作經
驗。過去八年間,徐先生曾於不同公司擔任分
析員及投資經理,專注於戰略研究、基金管理
及投資以及相關職責。自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
零一九年八月,徐先生曾任建銀國際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直接投資部之副總裁,彼主要負責二
手市場交易以及直接投資項目的管理及執行,
包括債券、可換股債券及上市公司之私募以及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於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
零二一年九月,徐先生曾任軒塍資產管理有限
公司之投資總監及負責人員,累積基金管理之
經驗。於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徐先生曾任華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之投資組合經理,專注於投資諮詢以及交易開
展及結構。徐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加入長橋
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擔任資產管理主管。
徐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為代表,可
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
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徐先生已就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委任書,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起初步
為期三年。任期自當前委任任期屆滿後次日起
自動續期三年,除非由其中一方可向另外一方
於初步任期期末屆滿或其後之任何時間發出
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根據委任
書,徐先生有權收取22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
其乃根據本公司組織細則,徐先生須於彼等獲
委任後之首次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重選連任,並
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重選連
任。徐先生享有之董事酬金由董事會釐定及批
准,惟須經股東授權董事會根據薪酬委員會建
議,並參考該職位的市場價格、本公司的薪酬
政策、該董事之資格、經驗以及於本集團之職
責和責任,以釐定董事酬金。徐先生已確認,
彼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標準。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生並無擔任本公司或
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
過去三年內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
場上市之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
事職位。除因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
名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各自之成員所產生之關係外,徐先生與本公司
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
股東概無任何關連。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
生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並無擁有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的任何其他
權益或淡倉,及並無其他有關調任的資料須
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
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