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000010) - 仲裁
最后更新于:2024-09-26
# | 日期 | 申请方 | 被申请方 | 仲裁事项 | 公司所处地位 | 案由 | 涉及金额 | 标的 | 开庭日期 | 仲裁机构 | 裁决内容 | 裁决执行情况 | 仲裁费用 | 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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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6 | 湖南南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 广东省广州仲裁委员会就湖南南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下达《仲裁通知书》【(2024)穗仲案字第13705号】。 | 被申请方 | 合同纠纷 | 4,460.16万 人民币 | -- | -- | 提起诉讼 | ||||
2 | 2024-03-09 | 本公司 | 王仁年等 | 本公司就与王仁年等合同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申请方 | 合同纠纷 | 1,343.11万 人民币 | -- | -- | 提起诉讼 | ||||
3 | 2023-04-2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 福建省厦门仲裁委员会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诉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达《仲裁通知书》、《增加仲裁请求仲裁通知书》。 | 被申请方 | 借款纠纷 | 3,709.54万 人民币 | -- | 2023-05-25:厦仲裁字20230370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确认6号、7号、8号、9号、12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于2023年4月14日提前到期;2、美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行偿还借款本金37,000,000元及利息268,875.23元(截至2023年5月5日的欠息);自2023年5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罚息及复利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15基点上浮50%为标准计算,其中罚息以欠款本金为计算基数,复利以相应欠息为计算基数,且利率应当按照案涉5份《借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3、美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行赔偿保全费支出20,000元;4、本案仲裁费229,282元,由美丽生态建设承担;等。 | 2024-08-01:本公司收到(2024)闽01执恢7号、(2024)闽01执恢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已缴清拍卖价款。2024-06-22:法院对被执行人美丽生态建设名下的房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均已拍卖成交。2024-04-23:本公司收到(2024)闽01执恢7号《网络拍卖通知书》。 | -- | 已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