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000622) - 诉讼
# | 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项 | 公司所处地位 | 案由 | 涉及金额 | 标的 | 开庭日期 | 一审机构 | 二审机构 | 申诉机构 | 一审裁决情况 | 二审裁决情况 | 申诉情况 | 裁决执行情况 |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费用 | 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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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6-13 | 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荣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就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天津市荣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下达(2020)津0116民初13530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 往来款纠纷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7-17:《(2020)津0116民初13530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1.被告天津荣沛给付原告恒胜贸易货款7069205.80元,违约金1000000元,合计8069205.80元(给付方式: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5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15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250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2569205.80元);2.若被告未按前述第一项按期履行任何一笔款项,则原告可就剩余未付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3.双方就本案今后别无纠葛;4.本案案件受理费计34932.5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经缴纳,被告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5.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及协议上签名,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