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泰禾(000732) - 诉讼
# | 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项 | 公司所处地位 | 案由 | 涉及金额 | 标的 | 开庭日期 | 一审机构 | 二审机构 | 申诉机构 | 一审裁决情况 | 二审裁决情况 | 申诉情况 | 裁决执行情况 |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费用 | 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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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4-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就与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金融借款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 | 借款纠纷 | 8.41亿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30: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1)苏州锦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77,997,655.11元,并支付至2020年5月21日止的利息、罚息合计16,287,205.51元;(2)如苏州锦润到期未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苏州锦润持有的江苏东恒海鑫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在登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优先受偿;(3)如苏州锦润到期未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江苏东恒海鑫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数额范围内优先受偿;(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对于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苏州锦润追偿;(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2021-04-30:苏州锦润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 | -- | ||||||
2 | 2021-04-30 |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 | 往来款纠纷 | 2.82亿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 -- | ||||||||
3 | 2021-04-30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本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 | 往来款纠纷 | 18.85亿 | --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