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002038.sz)
市盈率89.78市净率1.31市销率9.46股息率2.08%上市时间2004-09-09股价7.20 (-0.55% , 7,937.00万) 市值73.97亿流通市值61.31亿自由流通市值45.62亿股东人数6.19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7.37万总股本10.27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11.88%陆股通持仓占流通A股比例1.35%融资融券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7.41%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9.28%实际控制人类型徐明波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化学制剂 (申万) 市盈率66.54市净率3.62市销率4.15股息率0.91%申万2021版: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化学制剂国证:医药卫生制药化学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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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 仲裁

最后更新于: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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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申请方被申请方仲裁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仲裁机构裁决内容裁决执行情况仲裁费用进展
12023-12-22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本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3)宁裁字第809号。被申请方合同纠纷--
----提起诉讼
22023-12-22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本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2)宁裁字第999号。被申请方合同纠纷--
--2023-12-22:(2022)宁裁字第9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裁决公司全款支付“奥硝唑项目”第二期合同款9,5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95,2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自2020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000,0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00,000元;承担本案仲裁费414,609元。2024-04-24:(2024)京01执异169号,本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中止执行申请书,目前执行法院已中止执行。--已裁决
32023-12-22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本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2)宁裁字第998号。被申请方合同纠纷--
--2023-12-22:(2022)宁裁字第99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公司全款支付“来那度胺项目”第三期合同款2,0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20,4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自2020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裁决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26,400元;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122,211元。2024-04-24:(2024)京01执异153号,本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中止执行申请书,目前执行法院已中止执行。--已裁决
42020-09-19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南京仲裁委员会就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项目合同纠纷下达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被申请方往来款纠纷--
--2023-12-22:(2019)宁裁字第44号和(2019)宁裁字第134号裁决,裁决如下:公司全款支付“来那度胺项目”第二期合同款71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7,14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自2019年12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裁决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57,650元;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27,912元、反请求仲裁费用401,198元;驳回卡文迪许其余仲裁请求以及公司的仲裁反请求;公司全款支付“奥硝唑项目”第一期合同款未支付款1,5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5,200,000元为基数,2019年8月20日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019年8月20日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自2018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59,350元;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80,267元、反请求仲裁费用1,649,698元;对卡文迪许其他仲裁请求以及公司反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已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