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002103.sz)
市盈率33.08市净率5.11市销率1.93股息率0.00%上市时间2007-01-10股价9.64 (10.05% , 10.27亿) 市值51.50亿流通市值36.35亿自由流通市值28.28亿股东人数3.72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7.60万总股本5.34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4.31%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38.11%实际控制人类型王利平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文娱用品 (申万) 市盈率39.07市净率2.78市销率1.72股息率1.69%申万2021版:轻工制造文娱用品文化用品国证:工业工业服务商业用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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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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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原告被告诉讼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一审机构二审机构申诉机构一审裁决情况二审裁决情况申诉情况裁决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诉讼费用偿还金额
12023-01-14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就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诉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03民初640号。合同纠纷1,228.47万--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03-18:《民事裁定书》(2023)粤0103民初640号,裁定如下:驳回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由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22023-01-14霍尔果斯灵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就霍尔果斯灵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03民初40号。合同纠纷81.38万--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03-18:《民事裁定书》(2023)粤0103民初40号,裁定如下:驳回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由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32022-04-30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反诉原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就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诉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01民初856号)。合同纠纷2.17亿--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2023-03-31:《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856号,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服务费176,807,039.85元及违约金;(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000,000元;(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00元;(四)驳回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124,850.61元,由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58,825.29元,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966,025.3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04,483,15元,由反诉原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本诉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2022-07-27:公司收到唯品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反诉状、相关诉讼材料以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传票,(2022)粤01民初856号案件将于2022年9月22日开庭审理。----
42021-04-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纠纷下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沪02民特128号。被告其他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