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002188) - 诉讼
# | 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项 | 公司所处地位 | 案由 | 涉及金额 | 标的 | 开庭日期 | 一审机构 | 二审机构 | 申诉机构 | 一审裁决情况 | 二审裁决情况 | 申诉情况 | 裁决执行情况 |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费用 | 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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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1-31 | 本公司 | 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诉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合同纠纷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浙04民初8号。 | 原告 | 合同纠纷 | 2.00亿 | --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 | ||||||||
2 | 2022-09-09 | 叶建国 | 本公司 | 叶建国就与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2)浙01民初803号。 | 被告 | 其他原因 | 49.90万 | -- | -- | -- | |||||||||
3 | 2022-09-09 | 戴亚亚 | 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戴亚亚就与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2)湘0104民初7503号。 | 其他原因 | 16.47万 | -- | -- | -- | ||||||||||
4 | 2022-09-09 | 本公司 | 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诉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合同纠纷下达(2022)浙04民初14号《传票》、《受理案件通知书》。 | 原告 | 合同纠纷 | 1.00亿 | --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26:《民事判决书》(2022)浙04民初14号,判决如下: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本公司”)100,0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00,000,000元为本金,自2021年12月2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41,800元,由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负担。 | -- | -- | |||||||
5 | 2022-09-09 | 王德龙 | 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王德龙就与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2)浙0102民初9286号。 | 其他原因 | 20.26万 | -- | -- | -- | ||||||||||
6 | 2022-09-09 | 黄振乾、奉谦 | 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黄振乾、奉谦就与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2)新0105民初2111号。 | 合同纠纷 | 5.72万 | -- | -- | -- | ||||||||||
7 | 2021-09-03 | 本公司 | 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 | 本公司就与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原告 | 合同纠纷 | -- | --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3:《民事判决书》(2021)浙04民初3号,判决如下: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75,190,791.16元,并支付违约金(以75,190,791.16元为本金,自2020年12月2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17,754元,由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负担。 | -- | -- | |||||||
8 | 2021-03-06 | 王俊 | 本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就王俊诉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下达案号为“(2021)浙0103民初1284号”《传票》及《独任审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 被告 | 往来款纠纷 | -- | --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3-26:《民事裁定书》(2021)浙0103民初1284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俊撤回对被告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2021-03-23:《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甲方应在签订该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2、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于4月30日之前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圆整(¥7,200,000元);3、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支付720万元后,甲方自愿放弃在(2021)浙0103民初1284号案件中对乙方的所有主张,甲方不得再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承担还款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等);4、甲乙双方确认,如本协议双方履行完毕则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5、本协议在杭州签订,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署或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