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002370.sz)
市盈率-125.83市净率4.21市销率4.91股息率0.00%上市时间2010-03-16股价3.34 (-4.57% , 1.13亿) 市值20.88亿流通市值20.88亿自由流通市值17.90亿股东人数6.43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2.79万总股本6.25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4.02%融资融券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3.83%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8.77%实际控制人类型宋汉平;黄小明;傅才;胡铮辉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化学制剂 (申万) 市盈率65.75市净率3.57市销率4.10股息率0.92%申万2021版: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化学制剂国证:医药卫生制药化学制剂
可转换债券亚药转债债券收盘价:117.29转股折溢价率: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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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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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原告被告诉讼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一审机构二审机构申诉机构一审裁决情况二审裁决情况申诉情况裁决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诉讼费用偿还金额
12022-05-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陈尧根、本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诉陈尧根、本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下达《传票》(2022)浙0603民初4274号。被告其他原因6,656.30万--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2021-09-24本公司任军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诉任军其他合同纠纷下达《受理通知书》((2021)沪01民初277号)和《传票》。原告合同纠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07-05:《民事判决书》((2021)沪01民初277号),判决如下:1、被告任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本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5,638.04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6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2、驳回原告本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0,356.25元(已由原告预缴),由原告本公司负担13,075.40元,被告任军负担1,417,280.85元。----
32020-06-1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诉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下达《民事裁定书》【(2020)鄂0192民初1083-1号】、《应诉举证通知书》【(2020)鄂0192民初1083号】。被告借款纠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11-01:《民事判决书》((2021)鄂0192民初9903号),判决如下:1、被告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9,991,770.80元;2、被告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3,140.37元;等。2020-12-26:《民事判决书》((2020)鄂0192民初1083号),判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9,991,770.8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3,140.37元;(3)被告于本判决生3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逾期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的标准,自2019年12月25日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020-06-13:《民事裁定书》【(2020)鄂0192民初1083-1号】裁定如下:1、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19,994,911.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如存款余额不足,则在不足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本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云集路以南、亚太药厂以西2幢(产权证号为15795)及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镜水路西、云集路南14幢(产权证号为80445)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07-14:《民事裁定书》((2021)鄂01民终6254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鄂0192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上海新高峰、亚太药业各自分别预交的上诉费141,769元,向各预交方分别予以退还。2021-03-12:因本公司不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