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002478.sz)
市盈率8.17市净率0.86市销率0.81股息率5.40%上市时间2010-09-21股价5.19 (-3.53% , 1.04亿) 市值46.78亿流通市值37.35亿自由流通市值34.47亿股东人数2.62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13.16万总股本9.01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1.09%陆股通持仓占流通A股比例0.60%融资融券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7.74%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0.00%实际控制人类型曹坚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特钢 (申万) 市盈率16.78市净率1.35市销率0.46股息率2.70%申万2021版:钢铁特钢特钢国证:原材料基础材料黑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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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002478)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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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原告被告诉讼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一审机构二审机构申诉机构一审裁决情况二审裁决情况申诉情况裁决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诉讼费用偿还金额
12022-01-14本公司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本公司诉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纠纷下达《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年)苏0492民初27号】。原告其他原因----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08-12:《民事判决书》【(2022)苏0492民初27号】,判决如下:一、原告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1元回购被告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告本公司的股票4110179股并注销;二、被告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本公司现金分红人民币56770元,并承担利息损失(自2022年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律师费人民币150000元;四、驳回原告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341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412元,由被告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负担。2023-02-10:《民事判决书》【(2022)苏04民终5916号】,判决如下:驳回潍坊嘉元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22-11-16: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03-07:潍坊嘉元已于近日签署同意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承诺函;公司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