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002674.sz)
市盈率13.44市净率1.15市销率0.91股息率6.76%上市时间2012-05-07股价8.87 (-3.06% , 2,598.00万) 市值25.89亿流通市值25.62亿股东人数8,815.00人均自由流通市值13.38万总股本2.92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0.07%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27.03%实际控制人吴华春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辅料 (申万) 市盈率21.05市净率2.54市销率2.10股息率3.82%申万2021版:纺织服饰纺织制造辅料国证:可选消费纺织服装与奢侈品服装与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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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科技(002674)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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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05-12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王某某、周某、邵某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就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诉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王某某、周某、邵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纠纷下达【2020】47号起诉书。其他原因----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12-17:《刑事判决书》【(2020)苏8601刑初52号】,判决如下:1、被告单位兴宁皮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2、被告人王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3、被告人周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4、被告人邵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禁止被告人王某某、周某、邵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处置危险废物相关的活动。6、被告单位兴宁皮业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丰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2020-05-12:《刑事裁定书》(【2020】苏8601刑初52号),裁定如下:裁定对被告单位兴宁皮业、被告人王某某、周某、邵某某犯污染环境罪一案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