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002740) - 诉讼
# | 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项 | 公司所处地位 | 案由 | 涉及金额 | 标的 | 开庭日期 | 一审机构 | 二审机构 | 申诉机构 | 一审裁决情况 | 二审裁决情况 | 申诉情况 | 裁决执行情况 |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费用 | 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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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16 | 国检中心深圳珠宝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本公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检中心深圳珠宝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粤0303民初248号。 | 被告 | 合同纠纷 | 1,374.35万 | --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3-10:《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3民初248号),判决如下:1、被告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检中心深圳珠宝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9,110,973元并支付滞纳金4,632,556.96元(滞纳金暂计至2022年10月31日,之后的滞纳金以9,110,973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5.475%的标准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国检中心深圳珠宝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52,130.59元由被告承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