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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27市净率0.03市销率0.10股息率0.00%上市时间1987-12-03股价0.60港币 (-1.64% , 2.02万港币) 市值5.30亿港币总股本8.83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10.68%
所属三级行业综合企业 (恒生) 市盈率4.39市净率0.28市销率0.41股息率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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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国际(00191)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介绍职位类型
1林 建 岳 博 士

66歲,為本公司之主席、本公司執行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主席。彼自
一九八七年十月起出任為執行董事,並為善晴有限公司之董事(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林博士亦為麗新發展及麗豐之主席及執行董事,以及鱷魚恤有限公司(「鱷魚恤」)(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執行董事。林博士自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止為豐德麗之執行董事。林博士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為麗豐之執行董事。彼亦為寰亞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自聯交所GEM除牌,並因而成為豐德麗之全資附屬公司)之主席及執行董事。
林博士對物業發展及投資業務、款待行業及媒體與娛樂等業務擁有豐富經驗。彼於
二零一一年六月獲香港演藝學院頒授為榮譽博士。林博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及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頒發金紫荊星章及大紫荊勳章。目前,林博士為香港貿易發展局主席。彼亦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此外,林博士為香港電影商協會有限公司主席、香港影業協會有限公司永遠名譽會長、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副會長、香港友好協進會副會長、香港•越南商會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江蘇社團總會榮譽會長、香港文化產業聯合總會有限公司理事會會長、香港文化協進智庫有限公司主席、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之非官方委員、西九文化區基金會有限公司(為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之全資附屬公司)之董事局及香港總商會理事會各自之成員,以及特首顧問團區域與環球協作組別之成員。彼曾為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信託人。
林博士為余寶珠女士(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子、林建康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兄及林孝賢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父親。

董事
2楊 耀 宗 先 生

56歲,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彼現為本公司執行
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以及提名委員會主席林建岳博士之替任。
楊先生於大中華區和北美地區擁有超過三十年的金融和投資經驗。楊先生擁有美國(「美國」)波士頓大學會計和金融雙學士學位。楊先生曾於多家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擔任高級管理職務。彼亦曾擔任多間香港上市公司負責人員及參與多家香港上市公司之企業融資活動,以及曾在一家領先的國際銀行工作。
楊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加入麗新發展出任首席投資總監及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獲委任為豐德麗之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彼曾在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星島」)工作超過十八年,出任高級管理職位以及擔任執行董事。麗新發展、豐德麗及星島之已發行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楊先生曾任GlobalChinaTechnologyGroupLimited(泛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僅供識別))之企業財務高級副總裁,並完成了與星島的收購及兩間公司的合併。彼在利豐雅高印刷集團有限公司工作超過十年,參與並成功完成了彼等在聯交所的首次公開招股。彼在取得大學學位後,亦曾於香港花旗銀行的企業銀行部及企業融資部工作。除上文所述者外,楊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其他董事職務。
本公司與楊先生已訂立無固定期限之僱傭合約,惟該合約可由本公司或楊先生給予對方不少於三個月之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予以終止。楊先生與本公司並無訂立董事服務合約。然而,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倘楊先生於本公司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獲選為本公司董事,彼將於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每三年輪換卸任一次及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楊先生現時收取本公司年度酬金300,000港元及由董事會經參考本公司業績、彼之工作表現、職務及責任以及當時市場情況而釐定並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核准之其他酬金及酌情花紅。楊先生亦分別由麗新發展及豐德麗(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收取3,120,000港元作為出任麗新發展之首席投資總監之年度薪金及300,000港元作為出任豐德麗之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之酬金。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已考慮及推薦楊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
週年大會上應選選任。
除上文所披露之董事職務外,楊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年報日期,楊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中擁有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請同時參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一節末之附註。

董事
3張 森 先 生

59歲,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彼現為本公司執行委員會之成員。張先生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加入本公司出任集團首席財務總監。彼亦為麗新發展、豐德麗及麗豐各自之執行董事。
張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曾為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富通」,為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之首席財務總監,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曾為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首席財務官及副總裁,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曾為豐德麗之執行董事,以及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及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曾為麗新發展及麗豐各自之執行董事。除富通外,所有上述公司之已發行股份均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除上文所述者外,張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其他董事職務。
於二零零六年加入麗新集團前,張先生曾於香港多間其他上市公司及國際投資銀行工作。彼在資本市場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張先生畢業於倫敦大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持有會計及金融學理學士(經濟)學位。彼為英國(「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
本公司與張先生已訂立無固定期限之僱傭合約,惟該合約可由本公司或張先生給予對方
不少於三個月之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予以終止。張先生與本公司並無訂立董事服務合約。然而,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倘張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獲選為本公司董事,彼將於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每三年輪換卸任一次及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張先生現時收取本公司年度酬金300,000港元及由董事會經參考本公司業績、彼之工作表現、職務及責任以及當時市場情況而釐定並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核准之其他酬金及酌情花紅。張先生亦分別由麗新發展、豐德麗及麗豐(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收取每年2,600,000港元、300,000港元及1,800,000港元之酬金以及由董事會釐定之酌情花紅作為出任麗新發展、豐德麗及麗豐之執行董事之酬金。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已考慮及推薦張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應選選任。
除上文所披露之董事職務外,張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年報日期,張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中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請同時參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一節末之附註。

董事
4林 建 康 先 生

55歲,於二零零一年三月獲委任為執行董事並為本公司之執行委員會成員及法律顧問。林先生為麗豐之執行副主席兼執行董事以及鱷魚恤(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執行董事。
林先生持有英國倫敦大學所頒授之理學士學位,亦曾於國際律師行禮德齊伯禮律師行接受律師培訓。彼為香港NixonPeabodyCWL(尼克松•鄭黃林律師行)的創辦人及管理合夥人,並為香港律師會、新加坡律師公會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之會員。
林先生在香港及中國內地之物業發展及企業融資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現為香港房地產協會的副會長及上海市政協常務委員。
林先生於二零二一年七月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及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獲頒授銅紫荊星章。彼為愛沙尼亞共和國駐香港名譽領事、香港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委員、香港中央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以及香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觀察員。林先生亦為香港賽馬會競賽董事和香港明天更好基金會理事。彼曾為香港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及香港輸入優秀人才及專才諮詢委員會之委員。
林先生為林建岳博士(本公司之主席、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之弟以及林孝賢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叔父。

董事
5林 孝 賢 先 生

42歲,於二零零六年五月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及為本公司執行委員會成員。彼亦為本公司及麗豐各自之執行董事以及麗新發展及豐德麗各自之非執行董事余寶珠女士之替代董事。林先生為麗新發展及豐德麗各自之執行董事,且為麗豐之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彼亦為善晴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東)之董事。
林先生持有美國波士頓東北大學頒授之工商管理理學士學位。彼於二零一六年完成凱洛格—香港科技大學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林先生自一九九九年起於多間從事證券投資、酒店營運、環保產品、娛樂和物業發展及投資等公司取得工作經驗。彼為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常務委員會之委員。
林先生為林建岳博士(本公司之主席,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之子、余寶珠女士(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孫及林建康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姪。

董事
6余 寶 珠 女 士

98歲,自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起出任為董事並出任為非執行董事直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調任為執行董事。彼亦為麗新發展與豐德麗之非執行董事以及麗豐之執行董事及善晴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東)之董事。
余女士於成衣製造業擁有逾五十五年經驗,並曾於六十年代中期從事印刷業務。彼於七十年代初期開始將業務擴展至布料漂染,並於八十年代後期開始從事物業發展及投資業務。余女士為林建岳博士(本公司之主席、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之母及林孝賢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之祖母。

董事
7周 炳 朝 先 生

72歲,於二零零四年九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周先生亦為鱷魚恤之非執行董事。鱷魚恤之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本公司為麗新發展之最終控股公司,麗新發展則為豐德麗及麗豐之中介控股公司。
周先生於一九八零年取得法律學士學位,並於一九八三年在香港取得執業律師資格。彼為香港周炳朝律師行的資深合夥人及中國委託公證人。

董事
8林 秉 軍 先 生

73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為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之主席、提名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之成員。林先生亦為麗新發展及麗豐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中國數碼信息有限公司和南海控股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所有上述公司之已發行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本公司為麗新發展之最終控股公司,麗新發展則為豐德麗及麗豐之中介控股公司。除上文所述者外,林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其他董事職務。
林先生於一九七四年畢業於美國俄立岡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自八十年代中期積極參與中國之物業發展及投資業務,在此行業具有豐富經驗。林先生已服務多間香港上市公司之董事會逾二十年。
林先生並無與本公司訂有服務合約。然而,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倘林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得重選為本公司董事,彼將於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每三年輪換卸任一次及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彼現時收取本公司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及彼亦分別由麗新發展及麗豐(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收取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作為出任麗新發展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酬金及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作為出任麗豐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酬金。
林先生自擔任董事會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迄今逾九年。董事會已收到林先生每年就其獨立性發出之年度確認,及已考慮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不同因素,董事會並同意提名委員會之意見,認為林先生仍具獨立性並應予重選連任。作為長期服務之董事,林先生對本公司之營運及業務有著深入瞭解,且於任職期間向本公司提供客觀意見及給予獨立指引。概無實質證據證明林先生之長期服務會影響其獨立判斷。提名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之準則評估林先生之獨立性。董事會信納林先生將繼續以其觀點、技能及經驗為本公司作出貢獻,並信納林先生仍將具備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需之特質及經驗,並認為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林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之董事職務外,林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年報日期,林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中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請同時參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一節末之附註。

董事
9梁 樹 賢 先 生

74歲,於二零零二年七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之主席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梁先生亦為麗新發展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為鱷魚恤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彼已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辭任飛達帽業控股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所有上述公司之已發行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本公司為麗新發展之最終控股公司,麗新發展則為豐德麗及麗豐之中介控股公司。除上文所述者外,梁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其他董事職務。梁先生為執業會計師、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彼為兩間香港執業會計師事務所之執業董事。
梁先生並無與本公司訂有服務合約。然而,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倘梁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得重選為本公司董事,彼將於本公司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每三年輪換卸任一次及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彼現時收取本公司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及彼亦由麗新發展(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收取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作為出任麗新發展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自擔任董事會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迄今逾九年。董事會已收到梁先生每年就其獨立性發出之年度確認,及已考慮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不同因素,董事會並同意提名委員會之意見,認為梁先生仍具獨立性並應予重選連任。作為長期服務之董事,梁先生對本公司之營運及業務有著深入瞭解,且於任職期間向本公司提供客觀意見及給予獨立指引。概無實質證據證明梁先生之長期服務會影響其獨立判斷。提名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之準則評估梁先生之獨立性。董事會信納梁先生將繼續以其觀點、技能及經驗為本公司作出貢獻,並信納梁先生仍將具備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需之特質及經驗,並認為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梁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之董事職務外,梁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年報日期,梁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中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請同時參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一節末之附註。

董事
10吳 志 豪 先 生

65歲,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吳先生現為中國城市基礎設施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先生自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曾為創天傳承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曾為運鴻硅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公司秘書。所有上述公司之已發行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GEM上市及買賣。彼自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曾為寰亞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聯交所GEM除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曾為麒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於聯交所GEM除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除上文所述者外,吳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其他董事職務。
吳先生持有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頒授之商業學士學位,並為澳洲及新西蘭特許會計師公會會員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彼亦為執業會計師,於審核、會計、財務管理及企業事務擁有豐富經驗。
吳先生已確認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準則。本公司與吳先生已訂立無固定期限之服務合約。然而,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倘吳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獲選為本公司董事,彼將於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每三年輪換卸任一次及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彼現時收取本公司年度董事袍金350,000港元。提名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之準則評估吳先生之獨立性及董事會信納吳先生將具備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需之特質及經驗,並將推薦吳先生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應選選任。
除上文所披露之董事職務外,吳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年報日期,吳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中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請同時參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一節末之附註。

董事
11葉 采 得 先 生

49歲,於二零一三年八月獲委任為行政總裁。彼亦為豐德麗及寰亞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聯交所GEM除牌)之董事。葉先生於企業顧問、業務發展及投資銀行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葉先生為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任期為兩年,由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在加入麗新集團前,彼曾擔任高盛董事總經理及中國區併購(「併購」)總監。葉先生亦曾任職於電訊盈科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上市之公司),擔任創投與併購部之副總裁,負責策略性投資及併購交易。
葉先生畢業於澳洲麥覺理大學,持有經濟學(會計)學士學位,並取得澳洲金融服務學會之應用金融及投資碩士學位,彼亦為澳洲金融服務學會之資深會員。

高管